2023年03月29日 星期三

老樓加裝電梯公積金提取新政7月1日起施行

發(fā)布日期:2021-07-01

信息來源:濟南日報

  6月30日,濟南住房公積金中心根據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實施以來的執(zhí)行情況,對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提取住房公積金政策作出部分調整,規(guī)定房屋產權人和配偶及同一戶口共同居住父母和子女,可提取個人名下的住房公積金。與原來政策相比,提取條件有所放寬。
  新規(guī)自7月1日起施行。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工程竣工驗收之后,可一次性提取房屋產權人和配偶及同一戶口共同居住父母和子女的住房公積金,提取金額合計不超過因增設電梯個人實際出資的費用(扣除政府獎補資金且不包含電梯運行維護費用)。
  房屋產權人本人提取的,需提供既有住宅加裝電梯協議書原件(含費用分攤方案)、既有住宅增設電梯施工備案證明原件、特種設備使用登記表原件。產權人配偶提取的還需提供結婚證或可證明夫妻關系的戶籍證明(戶口簿)原件;同一戶口共同居住父母和子女提取的,還需提供戶口簿原件。
  2020年11月,濟南住房公積金中心根據《濟南市既有住宅增設電梯辦法》有關規(guī)定,明確既有住宅增設電梯項目的房屋產權人及配偶且在本市無住房公積金貸款余額的,可提取個人名下的住房公積金。
編輯:時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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