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fā)布日期:2012-03-05
信息來源:
申請執(zhí)行人 張倩(化名)
被執(zhí)行人 濟南錦臺(化名)集團股份有限公司
承辦法官 濟南中院執(zhí)行一庭潘志剛
案情點擊 一起2006年立案,標的額2400余萬元的返還投資款糾紛案件,牽扯一家上市企業(yè)數(shù)百名職工的飯碗和社會保險,案件雙方當事人為此經常去上訪,甚至群體性上訪。“這是我在法院十幾年來,遇到的最難的一個案子。”當事法官如是說。這樣一起名副其實的執(zhí)行“老大難”案件,經過濟南中院執(zhí)行局法官五年的不懈努力,最終在幾天前妥善執(zhí)結。曾經水火不容的兩方當事人又坐到了一起,共同寫下一封飽含深情的感謝信。
五年
讓當事雙方都上訪的執(zhí)行“老大難”
被執(zhí)行人錦臺公司是濟南市有名的特困企業(yè)。由于經營不善,該公司拖欠近百名職工的工資和社會保險達數(shù)年之久。公司經營狀況極差,賬面上幾乎沒有什么流動資金,除了生產車間和相關的機器設備之外,只有一處對外出租的商業(yè)房產。經過有關部門評估,錦臺公司對外出租的商業(yè)房產價值在800余萬元,公司廠房設備價值在2000萬元左右。公司的所有資產,剛好和負擔的債務持平。
這個時候,擺在法官潘志剛面前有兩條路。
一是將錦臺公司廠房設備查封拍賣,在最短時間內執(zhí)結該案。“對我來說是最便捷、最省事的一種執(zhí)行方案,但這家公司職工今后的生活就徹底沒有了著落。”一想到幾百名職工的處境,潘志剛下不了這個決心。
另一條路,則是放水養(yǎng)魚,僅拍賣該公司的商業(yè)房產,償還部分債務,剩下的債務等到企業(yè)經營發(fā)展有了起色再逐步歸還。“這個方案既能保全這家企業(yè),又能確保幾百名職工今后的生活有著落。”但是申請執(zhí)行人能不能接受,潘志剛心里沒有底。
果然不出潘志剛的預料,這個方案一提出來就遭到了申請執(zhí)行人張倩的強烈反對。“這公司現(xiàn)在經營狀況這么差,誰能保證扭虧為盈?如果繼續(xù)虧下去,我的錢去哪里要?”張倩強烈要求盡快拍賣錦臺公司廠房設備。
而這個時候,錦臺公司也出問題了。聽說公司商業(yè)地產要被法院查封拍賣,公司內部人心惶惶,流言四起。很多職工誤以為公司會被拍賣,自己今后生活就沒了著落,拖欠的工資和保險更是無從談起。于是,該公司職工多次到市政府群體性上訪,阻礙案件執(zhí)行,致使查封的房產長期得不到處置。
眼瞅著日子一天天過去,而查封的商業(yè)房產無法拍賣,申請執(zhí)行人張倩看在眼里,急在心里。她多次到相關部門上訪,強烈要求法院采取強制措施拍賣房產償清欠款,“否則我會不斷上訪,直到事情徹底了結”。
兩方當事人都不斷上訪,互不相讓,幾乎到了水火不容的地步。“這是我在法院十幾年來,遇到的最難的一個案子。”潘志剛承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壓力。案件到這里幾乎成了一個死結。
細致
50歲老法官最終破解執(zhí)行難題
為了早日執(zhí)結,潘志剛在深入調查了解雙方根本利益訴求的基礎上,頂住壓力,耐心細致地給他們做工作。
一方面,潘志剛與錦臺公司負責人深入交流,并耐心做公司職工的解釋疏導工作。潘志剛明確告訴錦臺公司負責人,房產已經被查封,早晚肯定要處置,拖延執(zhí)行只會使債權利息不斷增大,更加有損公司和職工利益。“公司欠的2000多萬元,你算算一年光利息是多少錢?這么大的債務久拖不決,公司怎么發(fā)展?外面怎么看你們公司?工資和保險發(fā)不出來,怎么聚攏人心?怎么發(fā)展?”潘志剛這一連串質疑,讓錦臺公司負責人無言以對。
另一方面,潘志剛又找到了申請執(zhí)行人張倩,講明錦臺公司的實際情況,動之以情,曉之以理,希望張倩能夠同意自己的方案。“錦臺公司主營制藥,產品很暢銷,又是上市公司,只是經營出了問題。一旦改善,還是很有前途的,這是權威專家的分析。”潘志剛拿出一沓沓調查數(shù)據、公司報表和專家的分析報告,苦口婆心地給張倩做工作。“那段時間,沒日沒夜地兩頭跑,苦口婆心給兩家不停解釋,日子真是難啊。”高強度的工作,也讓當時已經年逾五旬的潘志剛,身體受到了極大的考驗,“從來沒有感覺這么累,無論從身體上,還是心理上。”
春風化雨,潤物無聲。不懈努力下,劍拔弩張、不斷上訪的雙方當事人漸漸平靜下來。兩方同意坐下來,一起協(xié)商解決,最終達成了一致意見:同意拍賣錦臺公司商業(yè)房產,申請執(zhí)行人在房產拍賣后,拿出部分拍賣款返還給被執(zhí)行人,用于解決拖欠公司職工的工資和保險。這樣可以穩(wěn)定職工的情緒,同時提高職工的工作積極性,上下同心,讓公司早日走出困境。
波瀾
20多名不速之客阻止拍賣
2011年底,錦臺公司商業(yè)房產拍賣會如期舉行。然而正當拍賣如火如荼進行,買家爭相競價的時候,現(xiàn)場卻來了20多名不速之客,自稱是錦臺公司職工,情緒激動,大聲叫嚷,阻止拍賣會正常進行。出于慎重起見,濟南中院暫時中止了拍賣,同時對20余名沖擊拍賣會的人員進行核實。錦臺公司說他們根本就沒有員工去拍賣會鬧事,那些根本不是他們的人。潘志剛連夜查明他們均是錦臺公司的原職工,因為違紀等種種原因早已被公司開除,因為對公司改制不滿,所以阻礙拍賣。
隨后,潘志剛找到了這部分原職工,耐心地講明法律關系,對其說服教育,細心開導,使他們認識到自己行為的違法性,并表示不再阻礙拍賣。
感激
雙方當事人共同書寫感謝信
拍賣會再次舉行,經過幾輪激烈競拍,錦臺公司的商業(yè)地產最終以高價拍出。
申請執(zhí)行人主動拿出部分拍賣款,讓錦臺公司為職工補發(fā)了工資,繳納了拖欠三年的社會保險。這個結果,讓很多曾經阻止拍賣,四處上訪的職工感動得熱淚盈眶,“真是太謝謝你們法官了,之前我們不理解到處上訪,真是對不住你們。”而申請執(zhí)行人張倩也感慨萬千,“這個結果可以說是皆大歡喜,我對錦臺公司的發(fā)展充滿信心。”
隨著拖欠工資和社會保險的解決,錦臺公司職工工作積極性大幅提升,生產經營狀況迅速好轉,公司股票隨之有了很大漲幅。錦臺公司正按照制定的還款計劃,按期歸還剩余的欠款。
為了感謝濟南中院執(zhí)行局法官這五年來的不懈努力,曾經勢如水火的兩方當事人又坐到了一起,共同起草了一封特殊的感謝信:“潘法官都五十歲的人了,為了我們這起案子真是操碎了心。我們感謝潘法官,感謝濟南中院。”(本報記者 劉曉群 通訊員 周文鵬)
信息來源:濟南日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