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19日 星期四

濟南市天橋區(qū)編辦通過三項制度加強機構編制信息調研工作

發(fā)布日期:2014-0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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濟南市天橋區(qū)編辦以三項制度為抓手,進一步加強機構編制信息調研工作。
一是把關負責制度。完善機構編制調研信息工作制度,規(guī)范調研材料上報流程,明確要求未經審核把關的調研信息不得外發(fā)宣傳。重點調研文章,特別是問題性、政策性和前瞻性的稿件信息,必須通過科室負責人、分管領導、編辦主任逐層把關,切實保障調研信息稿件的質量。
二是崗位責任制度。建立目標責任分解落實動態(tài)管理制度,制定調研信息工作年度目標責任分解落實制度,明確了責任領導、責任科室、責任人、完成數量及完成時限,進一步將工作目標細化、量化。
三是考核獎勵制度。對全辦每個科室及個人上報的調研信息采用情況實行每月一通報制度,每季度一匯總,對優(yōu)秀的科室和人員年終一并給予表彰。并將信息調研成果納入編辦科室及個人年終考核內容與評先創(chuàng)優(yōu)掛鉤,有效促進了調研信息工作的濃厚撰寫氛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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