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部署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以來,全市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立足政治機關職責定位,把掃黑除惡同反腐敗斗爭和基層“拍蠅”結合起來,嚴肅查處了一批黨員干部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為嚴明紀律,加強警示教育,今天市紀委監(jiān)委通報了其中3起典型問題。通報如下:
一、章丘區(qū)公安分局辛寨派出所所長王鵬、刁鎮(zhèn)派出所教導員王永群、普集派出所副所長靖傳曉、寧家埠派出所副所長吳濤、看守所一中隊民警寧延忠為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充當“保護傘”及失職失責問題。2018年5月,公安機關偵破劉惠明黑社會性質犯罪團伙案件。經查,2005年10月,劉惠明在緩刑考驗期內,將他人打成輕傷,依法應當追究其刑事責任。刁鎮(zhèn)派出所時任副所長王永群、民警靖傳曉在辦理此案時,經時任所長王鵬同意,違反法律規(guī)定,將該案調解處理,未對犯罪嫌疑人劉惠明依法立案追究刑事責任,未采取強制措施,縱容了其違法犯罪行為。2018年4月,吳濤應劉惠明團伙成員李某某請求,多次利用職務之便向其泄露相關案情信息。2018年5月,寧延忠收受他人財物,多次違規(guī)為監(jiān)所羈押的劉惠明團伙成員袁某某、侯某某傳遞物品。王鵬、吳濤受到留黨察看一年、行政撤職處分;王永群受到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靖傳曉、寧延忠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大過處分。
二、歷下區(qū)龍洞街道黨工委書記解偉,區(qū)直機關工委副書記吳作祿,龍洞街道龍洞村黨支部書記胡長娥,村黨支部原書記、村黨支部委員王新華、胡長林等履職不力問題。2018年2月,公安機關偵破李守興惡勢力犯罪團伙案件。經查,2013年至2017年,王新華、胡長林先后擔任龍洞村黨支部書記、委員,胡長娥擔任龍洞村黨支部委員期間,對龍洞村村委會主任李守興多次組織村民圍堵建筑工地、強攬工程等違法行為不制止、未盡職,且于2017年1月參與推薦李守興擔任區(qū)人大代表候選人。李守興當選后,又組織、煽動村民圍堵某集團公司辦公場所數(shù)日,嚴重擾亂了社會秩序。2017年1月,時任龍洞地區(qū)“兩代表一委員”換屆選舉工作指導組組長解偉,時任龍洞街道黨工委副書記、考察組組長吳作祿,在李守興考察材料不全面、不真實的情況下,未盡核查職責,致使其被聯(lián)名推薦為區(qū)人大代表候選人并當選。王新華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解偉、吳作祿、胡長娥、胡長林受到黨內警告處分;其他4名責任人員受到誡勉談話處理。
三、商河縣許商街道個體經營者、黨員胥英杰糾集惡勢力團伙尋釁滋事問題。2017年5月,胥英杰向濟南某公司申請某品牌手機商河地區(qū)代理權被拒后,為進行報復,糾集其他8人,于同年5月至7月針對該公司駐商河辦事處,采取威脅毆打員工、打砸員工車輛、堵辦事處門鎖鎖眼等方式,實施一系列違法犯罪活動,嚴重影響了公司經營和員工工作生活,造成了惡劣社會影響。胥英杰受到開除黨籍處分。2018年8月,胥英杰因尋釁滋事罪被依法判處有期徒刑9年,并處罰金10萬元;其他涉案人員均被判處刑罰。
通報指出,以上3起典型問題,反映出個別黨員干部喪失黨性原則,目無法紀,侵害群眾利益,擾亂經濟秩序,危害社會和諧穩(wěn)定,甚至充當黑惡勢力“保護傘”,啃噬群眾的獲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更侵蝕黨的執(zhí)政根基,必須予以嚴懲。廣大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要以案為鑒、警鐘長鳴,牢固樹立以人民為中心的發(fā)展思想,堅決同各種黑惡勢力作斗爭。
開展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是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作出的重大決策,事關社會大局穩(wěn)定和國家長治久安,事關人心向背和基層政權鞏固,事關進行偉大斗爭、建設偉大工程、推進偉大事業(yè)、實現(xiàn)偉大夢想。通報要求,各級各部門要切實提高政治站位,樹牢“四個意識”,自覺把思想和行動統(tǒng)一到黨中央決策部署上來,科學謀劃,精心組織,堅決打贏掃黑除惡專項斗爭攻堅戰(zhàn)。各級黨委(黨組)要牢牢扛起主體責任,將掃黑除惡專項斗爭作為重大政治任務,列入重要議事日程,堅持打早打小,有黑掃黑,無黑除惡,無惡治亂,進一步凈化政治生態(tài),凝聚黨心民心,夯實執(zhí)政根基。各級紀檢監(jiān)察機關要堅持問題導向,緊盯重點地區(qū)、行業(yè)和領域,周密部署,果斷出擊,深挖徹查涉黑涉惡腐敗和“保護傘”問題。要加大對地方黨委、政府主體責任和有關部門監(jiān)管責任倒查力度,特別是對不敢動真碰硬、不擔當不作為、充當“軟保護”的領導干部,依紀依法嚴肅處理,真正問責到位。
中央掃黑除惡第5督導組督導進駐時間為8月30日至9月29日,督導期間設立舉報電話:0531-82980066(可同時接入5個來電,受理時間為每天8:00-20:00),專門郵政信箱:濟南郵政第A1013信箱,舉報電子郵箱:zyshceddjb@ 126.com。